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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者介紹: 行政書士森田哲永 (Morita Akinaga):撰寫法律文件的專家,專精於簽證業務,平易近人的法律顧問。自2015年起,與東京子共同經營臉書社團—日本簽證法務疑難雜症,熱心為在日外國人解答簽證相關問題。森田先生表示,這是他首次在台灣社群中分享經驗,對此機會感到十分榮幸。 行政書士的職責 森田先生首先介紹了行政書士的工作範疇,特別是在處理法律手續方面的重要角色: 簽證申請與更新的須知 1. 申請文件的一致性 2. 簽證更新的提醒 資格外活動許可的誤解 永住權申請條件與政策變化 1. 申請條件 2. 高度人才評分標準 離婚後的簽證問題 簽證申請中的常見錯誤 1. 永住權年限的計算 2. 提前準備更新 加入臉書社團獲取更多資訊 歡迎加入臉書社團—日本簽證法務疑難雜症,了解更多簽證與法律相關知識: 關於在日東京揪團愛學習同好會 創立宗旨:由在日台灣人東京子與蔡明淳共同創立,致力於為居住在日本東京的華人及留學生提供學習、交流與成長的平台。 加入共學會臉書社團,關注未來活動

講者介紹:江琬瑜 Vivian 出生於台灣,曾從事會計師事務所與家具進口貿易等工作。30歲時,她選擇赴日深造,主修經營學並攻讀流通管理碩士,隨後定居日本,至今已有20多年。江琬瑜在日本期間積極參與支持女性自立的活動,並累積了法律翻譯及企業支援的豐富經驗。如今,她擔任 WBCG的核心運營者,帶領團隊提供法律、財務、稅務及簽證等一站式服務,致力於幫助在日華人企業順利發展。 備註:法律內容可能隨時間變動,本筆記僅供參考,適用於當下時間點。 1. 公司設立的基本步驟 ● 設立公司需注意的事項設立公司的第一步是確定公司章程,內容包括公司名稱、業務範圍及資本金等細節。Vivian 提醒,雖然有代辦建議在章程中列入更多業務範圍,但這可能影響後續銀行融資,因為銀行更傾向於業務明確且專注的公司。專注核心業務,提高公司的信譽與融資成功率,是更為妥善的做法。 ● 法人印章及認證步驟法人印章是設立公司的必要工具。此外,公司類型的選擇也很重要: 2. 經營管理簽證的要求 ● 資本金要求經營管理簽證的最低資本金為 500萬日元。資本金額度需謹慎設定,因其不僅影響簽證申請,還關乎日後融資及補助的可能性。設置過低的資本金可能使銀行對公司信任度降低,影響帳戶開設或貸款申請的成功率。 ● 日本協助人的角色非日本籍創業者通常需找一名具日本戶籍的協助人,來處理資本金匯款及銀行開戶等事宜。Vivian 提醒應選擇 信賴度高 的協助人,避免資金被挪用或引發其他糾紛。 3. 稅務申報與經營管理的關鍵 ● 資本金與消費稅的關聯若資本金設在 1000萬日元以下,公司可享受前兩年的 消費稅免稅優惠。超過1000萬日元的公司則需繳納消費稅。設立公司時需平衡資本金額度與稅務負擔,做出合適的選擇。 ● 青色申告與白色申告的選擇 4. 公司運營中的潛在風險 ● 變更公司登記資料的費用變更公司名稱、地址或代表人時,需支付法務局規費。以變更地址為例,規費約 3萬日元,若請司法書士代辦,服務費可能高達 6萬日元以上。設立公司時,應盡量確保穩定的運營模式與地址,避免頻繁變更帶來的額外費用。 ● 購買現成公司的風險購買已有銀行帳戶的公司可能暗藏風險,需詳細調查公司的負債與稅務問題。Vivian 強調,外國人即便購買公司,若無長期居留資格,銀行帳戶的合法性也未必能保證。 5. 開設公司後的稅務處理 ● 法人稅與住民稅 ● 休眠公司的稅務義務即使公司進入休眠狀態,仍需繳納住民稅。 6. 補助金申請的實際經驗 申請日本政府的補助金,如 IT補助金 和 中小企業補助金,手續繁瑣且需先墊付費用,補助款才會核發。Vivian 提醒,申請前需評估時間與成本投入,非所有公司都適合申請補助金。 7. 個人事業主與公司設立的差異 ● 個人事業主的稅務優惠年收入較低(約 300-500萬日元)時,設立個人事業主較為合適,稅務申報簡便,且可享青色申告的費用扣抵優惠。 ● 公司設立的必要性若個人收入較高,或需要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時,建議設立公司,享受法人稅率、融資及商業信用的優勢。 【關於在日東京揪團愛學習同好會】由在日台灣人東京子與蔡明淳共同創立,提供一個學習、交流與成長的平台。社團定期舉辦各類講座與活動,涵蓋職場技能、語言文化與生活知識等多元主題,讓大家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中不斷成長。 📢 加入共學會的臉書社團,關注未來活動:🔗 如果你有日本簽證問題也可以善用社團集思廣益一下哦日本簽證法務疑難雜症(行政書士・遺產稅繼承・不動產登記過戶・社保勞務士業務)

不動產投資,每個人有不同目的。大部份是為了當東京包租公包租婆,享受每個月收「日幣」房租的樂趣。日幣房租進到外幣帳戶後,來日本可以直接花日幣,非常爽!! 有的人是享受那種「海外置產」的快感。我去日本就可以不用去住飯店,住「我・自・己・的・家」,聽起來好夢幻! 移民,或說移住日本,是很多人的人生計劃之一。 外國人(相對日本人)要長久居留日本,第一個先決要件就是要擁有合法的在留資格(簽證)。 東京子因為業務工作需要,平常接觸很多法務案件,有感很多外國人遠在他鄉異國碰到法務上問題,往往求救無門,急病亂投醫,一不小心就會被有心人士或黑心業者利用。 可以花錢消災還算事小,萬一不注意碰到牢獄之災就賠了夫人又折兵,勞命傷財。 2015年4月時心血來潮就成立一個臉書社團。名為「日本簽證法務疑難雜症」。 這個社團的「後台」有我長期業務合作的行政書士、司法書士、社勞士、税理士等在日本稱為「士業」(抬頭為什麼什麼「士」,所以總稱為「士」業)的專家撐腰。 有需要我會諮詢這些專家,免得大家第二手第三手不知道哪裡聽來的道聽途說,做出不明就以的判斷不僅危害自己前途,還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開始,是我回答問題。 天啊,那真是個有點恐怖的時期。每天回問題回到手軟。還被認為回答問題是我的責任跟義務,只因是我成立的,我是版主我就應該有責任。 私訊每天爆滿,不分日夜。 可以明白詢問者急迫的心情。(簽證有問題日本就待地不安心)不過有很多網上自己搜尋也可以找得到的,可能是搜尋方式或技巧不夠好還是怎樣,大家都會丟個問題來問我。 我又是那種一看到問題就會馬上回答的人(免得越累積越多),又是喜歡回答問題回答正確的人(所以說明會比較多),回答這些未曾謀面的人的問題實在是佔據我太多的時間(泣) 還有一個重點,是版主並不代表知道所有事,具有所有專業知識,尤其是假設性問題:「妳覺得我簽證什麼時候會下來?」→我哪知? 「為什麼我簽證不會過?」→我又不是入管…^^; 碰到這種問題都不知該怎麼辦好。 不過好現象是等到社團成員來到大約3千以上以後就有一個良好的循環出來了,有經驗的團員會主動上來回答&分享他們的各種簽證經驗,本來就不常冒出來的版主(=我)就更可以退居幕後,默默守護,維持版面秩序。 團員增加速度並沒有很快,我也不期待爆增,但希望加入的都是對日本的簽證抑或法務抑或不動產繼承抑或稅務需求的人。 可!是!最近不知為何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加入者。一看就很可疑。 什麼Dede Mubarok這是哪國名字啊?請問為什麼這個大頭照這麼妖氣十足的人要來加入我們社團?是有什麼簽證問題嗎? 還有一看就是越南名的大頭照,哈囉,我們這個社團主要語言是繁體中文OK? 還有大頭照算正常,名字是什麼Santacruz Roque,這是哪國名字啊?西班牙還是拉丁還是葡萄牙啊? 都不知這些亂七八糟的要申請加入「日本簽證」的社團有何用意。啊你們是看得懂嗎?法務問題很複雜也有點深度捏…. 2023年新春,這個非旅遊非購物非美食的小眾社團團員人數默默超過1萬。(好啦,我承認其中有不少幽靈團員,還有這種莫名其妙來亂的潛伏在裡面,偶爾就冒出來發一下詐騙廣告之類的) 老實說因為一切非營利,完全是貢獻自己的時間跟精力在管理社團,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清除垃圾(莫名其妙的加入者)維持社團儀容整潔,比掃自家門口都還要勤快…。 借一句蜘蛛人的經典台詞(雖然我不是超人)能力越大責任越大(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就當成是樂善好施,日行一善,我起心動念成立的社群不知不覺中也幫到很多人,也是美事一樁吧(自我安慰)。 今天的重點,在要不要刪除或拒絕加入時的判斷基準好難啊。所以小小發問牢騷一下。 大家有簽證問題,可以上這個版去集思廣益一下哦。日本簽證法務疑難雜症(行政書士・遺產稅繼承・不動產登記過戶・社保勞務士業務etc)

說簡單也簡單,說不簡單也不簡單。 簡單的是,基本上日本是資本主義國家只要有錢誰都可以購買。 不簡單的是,買了以後才是一切的開始。 男怕選錯行,女怕嫁錯郎。好的房仲帶你上天堂。買錯標的住「套」房。 但,這些都是在「有生命=活著」的時候要在意的事。 最近碰到幾個跨國遺產繼承案例,對生命的虛無縹緲不勝唏噓,有無限感慨。 大約在1年半前的某天晚上。一位長期合作的專門處理國際繼承(跨國遺產繼承)的司法書士來聯絡。 通常過了正常上班時間時打來的電話無事不登三寶殿的可能性高,沒好事的成份居多。 果真!事件概要如下:有位歸化日本籍的台灣同胞(女)不幸去世了。但是身後有一筆私房錢(遺產)需要處理。老公是日本人不懂中文。 『被繼承人』(這次的女主角)生前對自己的私房錢管理很保密,沒有人知道其正確金額、狀況(存款?不動產?基金?)存款的話在哪個金融機構?基金的話哪個金融機構? 「日本老公不會說中文,無法跟她台灣那邊的親戚聯絡,甚至連她台灣那邊具體有哪些親戚,老實說也不太清楚。」司法書士表示。 「所以意思是想我幫忙聯絡她台灣的親戚,告知這件事的意思嗎?」我問。 「是,可能也需要從中處理一下遺產繼承的事。我待會會把『上申書』還有『相続分譲渡証明書』(遺產繼承份讓渡證明書)的表格寄給妳。妳可以幫我把被繼承人台灣那邊的兄弟姐妹全部找出來,需要每位有資格的繼承者在『上申書』以及『遺產繼承份讓渡證明書』上簽名蓋章後寄回來辦手續嗎?」 聽起來好像不難,不就簽個名蓋個章,跟著每個人的印鑑證明一起寄回日本來就好嗎? 錯!大家有注意到一開始我寫的「大約1年半前」的敘述嗎? 是的,這個跨國繼承案子處理了1年半還沒處理完。目前還是現在進行式。 第一,日本丈夫只知道被繼承人台灣父母皆往生,有兄弟姐妹,不過不知道有哪些兄弟姐妹,也沒有聯絡方式。所以只能從被繼承人留下的筆記跟手機紀錄去抽絲剝繭推測。 「這個環節只有妳能做了,要找到懂日文又懂法律還要有金融知識跟不動產知識的blabla,我實在想不出身邊還有哪個台灣人了, blabla」司法書士給了我頂高帽子(日文叫「ほめ殺し」)。 都別說要從一大堆遺物裡面去挖掘蛛絲馬跡,眼睛看到脫窗還不見得找得到。 手機的開機密碼除了本人外沒人知道(而且還是iPhone…)。 「啊,對了,有另一個線索,就是被繼承人30年前歸化時提交給日本政府的『親族概要』,只是不知道那些親屬是活著還是去世了就是」 日本人一看到是中文資料一個頭比兩個大。 「還找到幾個號碼,什麼001-010-886-0幾的,是座機還是手機也搞不清楚,是誰的也搞不清楚」 我一看號碼就知道這是桃園縣的區碼(台灣人的話一看就看得出來),對照被繼承人的親族概要,猜測是某個親戚的電話。 只不過時光流逝事過境遷,30年前的電話不知道還打不打得通就是。 也只有一支一支打國際電話去問了。 打通後這開頭的說明還真有點難…。 怎麼說呢? 當我打電話去,「喂,請問您認識某某某嗎?」我講電話時非常注意我的Tone,盡量放軟聲調,不要太捲舌,然後要不急不緩慢慢地說清楚。 即便如此,在告知來意後,大家還是半信半疑。 最常見的的對應1:對方馬上警戒:「妳是誰!?哪裡找!」 對應2:「詐騙集團,妳不要臉!」 對應3:「妳親戚才死了啦,哼!可惡」 對應4:「三小!?說要分遺產給我!我才不會上當呢,呸」 咔嚓! 被掛電話我一點都不生氣。 只證明一件事就是:我們台灣人實在是被詐騙集團搞怕了,變成「人間不信」(失去了彼此的信任感),尤其是這通電話還是從國外打來(莫名其妙),然後被告知自己在國外的親戚去世了。我自己接到也不會相信。 可以理解。 不過事情還是得處理。 這種時候我知道要求對方加我LINE也非常可疑。(國際電話費用超貴的呀)更別說最後還需要對方提具「印鑑證明」,被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要求,簡直是可疑到極點。 司法書士一開始還搞不清楚狀況,在拜託到我之前請了一位簡體字的做了一份簡體字的書面材料。他把那份簡體字的翻譯材料給我要我直接給其台灣的親屬。 都不知這個犯了我們台灣人的大忌! 國際電話捲舌中文簡體字印鑑證明 不被掛電話才是有鬼咧。 總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不讓台灣的親屬掛我電話,聽我把事情的原委還有目的說清楚。 之後經過了無數次的溝通跟說明,數次磨合之後得知幾個事實:被繼承人在歸化日本後,恢復台灣國籍,所以擁有雙重國籍。利用台灣國籍在台灣開設帳戶,擁有台幣存款、投資股票以及基金。甚至在台灣還擁有不動產。 但都是透過客觀條件推測的。 因為據說被繼承人每次回台辦事都是自己一個人(借用對方的話說是「神神祕祕的」)。沒有人知道她褲帶裡財產有多少。一切都是推測。(會大張旗鼓告訴人家我戶頭裡都多少錢的人才是少數吧) 也就是說,除了日本這邊的遺產需要跟台灣那邊的親戚結算外,台灣那邊的遺產也需要跟日本這邊的丈夫結算。 根據日本的法律,在日本去世之後必須提交「死亡届」(死亡證明),有「死亡届」才可以拿到火葬許可。 接下來若有遺產的話,必須(1)確認是否有遺囑(應該沒有,至少丈夫沒掌握到有的資訊)(2)確認法定繼承人 (←現在在這裡)(3)調查可繼承的遺產(沒有人知道) 上述(2)因為該夫妻膝下沒有子女,台灣的父母也雙亡,根據日本法律日本這邊的法定繼承人是「日本人丈夫」跟「台灣的兄弟姐妹或其子女」。而根據台灣的法律的話則是「日本人丈夫」跟「台灣的兄弟姐妹」,其子女不在對象內。 據其30年前提交給日本政府的「親族概要」得知,被繼承人上還有一位大哥跟一位大姐。 電話確認後得知:大哥已經去世,但有4個小孩。 大姐風中殘燭,有一個女兒。 「不過,我們親戚平常都不太聯絡,尤其是大哥那邊那4個,連住在哪裡電話號碼多少都不知道…」其中一位比較友善容易溝通的繼承人表示。 根據日本法律,大哥的這4位小孩也有繼承權,所以必須把他們也找出來。 找出來後還得說服他們表示「同意繼承」或「放棄繼承」。 不論同意抑或放棄,都需出具書面材料。 結論是這次台灣那邊繼承人總共有8位,來分日本這邊2分之1的遺產。 把這些人找齊又花了點時間。 然後這些親戚呢彼此可能有些意見的對立跟不和,有幾位拒絕配合出具任何書面材料,甚至最後不接電話。 這期間又花了很多時間溝通協調。 最後不得不麻煩台灣那邊合作的律師跟代書出面跟每位繼承人溝通協調以及說服。 大家還是有自自意見。例如:「我為什麼要配合去拿印鑑證明!?太麻煩了,我就直接放棄繼承」。OK呀,放棄繼承,也麻煩簽字,而不是口說無憑。 回復:「啊我都要放棄了就是覺得麻煩,幹嘛還要麻煩簽什麼字蓋什麼章」以下重複大約兩百次。 例如:一個:「我工作很忙,也不欠那個錢,但祖產留下來的那塊土地,我要」另一個:「為什麼土地要給你,我也要」以下爭執三個月…之類的。 光這些事勞神傷財不說,時光繼續半年流逝。 在拿到文件之前,日本這邊也沒法跟銀行確認被繼承人名下到底有多少遺產。無法做「情報開示」,戶頭就就一直被凍結著。 眼看著遺產稅申告期限一天天逼近,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終於,終於,親屬間達成協議,要約時間做公證,臨時又有人一下確診,一下有人病危住院。 時間仍無情地繼續流逝。 好不容易上述「(2)確認法定繼承人」搞定,進到「(3)調查可繼承的遺產」的階段。(現在在這裡) 總算稍微看到盡頭。再來就是銀行等處理速度。(龜速) 每次處理這個案子總是無限感慨。被繼承人生前勤儉持家省吃儉用,捨不得吃捨不得用,但雙腳一蹬後,根本無法享用到自己努力的結果。 當事人一定想不到自己會突然就撒手人寰。留下來的後事處理真的是令人一個頭兩個大。 據其80幾歲的日本丈夫表示:「這筆錢,本來是打算退休以後兩個人一齊去遊山玩水用的。我們都喜歡旅行,也喜歡泡溫泉…沒想到疫情來了,她走了,永遠沒機會享受了」 「夫人去世以後,吃飯怎麼辦呢?」 「我自己不會做飯,都是去超市買便當或熟食,疫情後也很少外出。我總感覺她還在房子裡,只不過躲著沒出來罷了…」 都1年半多了,悲傷的心情沒有改變,只不過學會比較去控制它。 遺產繼承的事解決需要時間,悲傷的心情也需要時間來平復。 至於還要多久時間呢?後續請拭目以待。 本篇重點:這篇故事寫出來是希望能給大家一點啟示。 不論財產多少,不動產規模大小,不分國內國外,不要覺得忌諱。 不動產,跟現金等流動資產不同,處理起來比較花費時間,手續也比較繁雜,在日本有一項叫「相続登記」的手續,意思是不動產的繼承過戶手續。有了遺書(需公證)就可以省略上述(2)的這項手續。簡化很多動作。 針對日本不動產部份如果有計畫地做好「不動産相続登記」(日文+在日本公證)會讓後人更輕鬆。 圖:某天為了能有更進一步了解,去上了這方面的講座。(看我求知慾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