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701)814-6992
Physical address:
6296 Donnelly Plaza
Ratkeville, Bahamas.
說簡單也簡單,
說不簡單也不簡單。
簡單的是,
基本上日本是資本主義國家只要有錢誰都可以購買。
不簡單的是,
買了以後才是一切的開始。
男怕選錯行,
女怕嫁錯郎。
好的房仲帶你上天堂。
買錯標的住「套」房。
但,
這些都是在「有生命=活著」的時候要在意的事。
最近碰到幾個跨國遺產繼承案例,
對生命的虛無縹緲不勝唏噓,
有無限感慨。
大約在1年半前的某天晚上。
一位長期合作的專門處理國際繼承(跨國遺產繼承)的司法書士來聯絡。
通常過了正常上班時間時打來的電話無事不登三寶殿的可能性高,
沒好事的成份居多。
果真!
事件概要如下:
有位歸化日本籍的台灣同胞(女)不幸去世了。
但是身後有一筆私房錢(遺產)需要處理。
老公是日本人不懂中文。
『被繼承人』(這次的女主角)生前對自己的私房錢管理很保密,
沒有人知道其正確金額、
狀況(存款?不動產?基金?)
存款的話在哪個金融機構?
基金的話哪個金融機構?
「日本老公不會說中文,無法跟她台灣那邊的親戚聯絡,甚至連她台灣那邊具體有哪些親戚,老實說也不太清楚。」司法書士表示。
「所以意思是想我幫忙聯絡她台灣的親戚,告知這件事的意思嗎?」我問。
「是,可能也需要從中處理一下遺產繼承的事。我待會會把『上申書』還有『相続分譲渡証明書』(遺產繼承份讓渡證明書)的表格寄給妳。妳可以幫我把被繼承人台灣那邊的兄弟姐妹全部找出來,需要每位有資格的繼承者在『上申書』以及『遺產繼承份讓渡證明書』上簽名蓋章後寄回來辦手續嗎?」
聽起來好像不難,
不就簽個名蓋個章,跟著每個人的印鑑證明一起寄回日本來就好嗎?
錯!
大家有注意到一開始我寫的「大約1年半前」的敘述嗎?
是的,這個跨國繼承案子處理了1年半還沒處理完。
目前還是現在進行式。
第一,
日本丈夫只知道被繼承人台灣父母皆往生,有兄弟姐妹,不過不知道有哪些兄弟姐妹,也沒有聯絡方式。
所以只能從被繼承人留下的筆記跟手機紀錄去抽絲剝繭推測。
「這個環節只有妳能做了,要找到懂日文又懂法律還要有金融知識跟不動產知識的blabla,我實在想不出身邊還有哪個台灣人了, blabla」司法書士給了我頂高帽子(日文叫「ほめ殺し」)。
都別說要從一大堆遺物裡面去挖掘蛛絲馬跡,
眼睛看到脫窗還不見得找得到。
手機的開機密碼除了本人外沒人知道(而且還是iPhone…)。
「啊,對了,有另一個線索,就是被繼承人30年前歸化時提交給日本政府的『親族概要』,只是不知道那些親屬是活著還是去世了就是」
日本人一看到是中文資料一個頭比兩個大。
「還找到幾個號碼,什麼001-010-886-0幾的,是座機還是手機也搞不清楚,是誰的也搞不清楚」
我一看號碼就知道這是桃園縣的區碼(台灣人的話一看就看得出來),對照被繼承人的親族概要,猜測是某個親戚的電話。
只不過時光流逝事過境遷,
30年前的電話不知道還打不打得通就是。
也只有一支一支打國際電話去問了。
打通後這開頭的說明還真有點難…。
怎麼說呢?
當我打電話去,「喂,請問您認識某某某嗎?」
我講電話時非常注意我的Tone,
盡量放軟聲調,
不要太捲舌,
然後要不急不緩慢慢地說清楚。
即便如此,
在告知來意後,
大家還是半信半疑。
最常見的的對應1:
對方馬上警戒:「妳是誰!?哪裡找!」
對應2:
「詐騙集團,妳不要臉!」
對應3:
「妳親戚才死了啦,哼!可惡」
對應4:
「三小!?說要分遺產給我!我才不會上當呢,呸」
咔嚓!
被掛電話我一點都不生氣。
只證明一件事就是:
我們台灣人實在是被詐騙集團搞怕了,
變成「人間不信」(失去了彼此的信任感),
尤其是這通電話還是從國外打來(莫名其妙),
然後被告知自己在國外的親戚去世了。
我自己接到也不會相信。
可以理解。
不過事情還是得處理。
這種時候我知道要求對方加我LINE也非常可疑。
(國際電話費用超貴的呀)
更別說最後還需要對方提具「印鑑證明」,
被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要求,
簡直是可疑到極點。
司法書士一開始還搞不清楚狀況,
在拜託到我之前請了一位簡體字的做了一份簡體字的書面材料。
他把那份簡體字的翻譯材料給我要我直接給其台灣的親屬。
都不知這個犯了我們台灣人的大忌!
國際電話
捲舌中文
簡體字
印鑑證明
不被掛電話才是有鬼咧。
總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不讓台灣的親屬掛我電話,
聽我把事情的原委還有目的說清楚。
之後經過了無數次的溝通跟說明,
數次磨合之後得知幾個事實:
被繼承人在歸化日本後,恢復台灣國籍,所以擁有雙重國籍。
利用台灣國籍在台灣開設帳戶,
擁有台幣存款、投資股票以及基金。
甚至在台灣還擁有不動產。
但都是透過客觀條件推測的。
因為據說被繼承人每次回台辦事都是自己一個人(借用對方的話說是「神神祕祕的」)。
沒有人知道她褲帶裡財產有多少。
一切都是推測。
(會大張旗鼓告訴人家我戶頭裡都多少錢的人才是少數吧)
也就是說,
除了日本這邊的遺產需要跟台灣那邊的親戚結算外,
台灣那邊的遺產也需要跟日本這邊的丈夫結算。
根據日本的法律,
在日本去世之後必須提交「死亡届」(死亡證明),
有「死亡届」才可以拿到火葬許可。
接下來若有遺產的話,
必須
(1)確認是否有遺囑(應該沒有,至少丈夫沒掌握到有的資訊)
(2)確認法定繼承人 (←現在在這裡)
(3)調查可繼承的遺產(沒有人知道)
上述(2)因為該夫妻膝下沒有子女,
台灣的父母也雙亡,
根據日本法律日本這邊的法定繼承人是「日本人丈夫」跟「台灣的兄弟姐妹或其子女」。
而根據台灣的法律的話則是「日本人丈夫」跟「台灣的兄弟姐妹」,其子女不在對象內。
據其30年前提交給日本政府的「親族概要」得知,
被繼承人上還有一位大哥跟一位大姐。
電話確認後得知:
大哥已經去世,
但有4個小孩。
大姐風中殘燭,
有一個女兒。
「不過,我們親戚平常都不太聯絡,尤其是大哥那邊那4個,連住在哪裡電話號碼多少都不知道…」其中一位比較友善容易溝通的繼承人表示。
根據日本法律,
大哥的這4位小孩也有繼承權,
所以必須把他們也找出來。
找出來後還得說服他們表示「同意繼承」或「放棄繼承」。
不論同意抑或放棄,
都需出具書面材料。
結論是這次台灣那邊繼承人總共有8位,
來分日本這邊2分之1的遺產。
把這些人找齊又花了點時間。
然後這些親戚呢彼此可能有些意見的對立跟不和,
有幾位拒絕配合出具任何書面材料,
甚至最後不接電話。
這期間又花了很多時間溝通協調。
最後不得不麻煩台灣那邊合作的律師跟代書出面跟每位繼承人溝通協調以及說服。
大家還是有自自意見。
例如:
「我為什麼要配合去拿印鑑證明!?太麻煩了,我就直接放棄繼承」。
OK呀,放棄繼承,也麻煩簽字,而不是口說無憑。
回復:「啊我都要放棄了就是覺得麻煩,幹嘛還要麻煩簽什麼字蓋什麼章」
以下重複大約兩百次。
例如:
一個:「我工作很忙,也不欠那個錢,但祖產留下來的那塊土地,我要」
另一個:「為什麼土地要給你,我也要」
以下爭執三個月…
之類的。
光這些事勞神傷財不說,
時光繼續半年流逝。
在拿到文件之前,
日本這邊也沒法跟銀行確認被繼承人名下到底有多少遺產。
無法做「情報開示」,
戶頭就就一直被凍結著。
眼看著遺產稅申告期限一天天逼近,
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終於,終於,親屬間達成協議,要約時間做公證,
臨時又有人一下確診,
一下有人病危住院。
時間仍無情地繼續流逝。
好不容易上述
「(2)確認法定繼承人」搞定,
進到「(3)調查可繼承的遺產」的階段。(現在在這裡)
總算稍微看到盡頭。
再來就是銀行等處理速度。(龜速)
每次處理這個案子總是無限感慨。
被繼承人生前勤儉持家省吃儉用,
捨不得吃捨不得用,
但雙腳一蹬後,
根本無法享用到自己努力的結果。
當事人一定想不到自己會突然就撒手人寰。
留下來的後事處理真的是令人一個頭兩個大。
據其80幾歲的日本丈夫表示:
「這筆錢,本來是打算退休以後兩個人一齊去遊山玩水用的。我們都喜歡旅行,也喜歡泡溫泉…沒想到疫情來了,她走了,永遠沒機會享受了」
「夫人去世以後,吃飯怎麼辦呢?」
「我自己不會做飯,都是去超市買便當或熟食,疫情後也很少外出。我總感覺她還在房子裡,只不過躲著沒出來罷了…」
都1年半多了,悲傷的心情沒有改變,只不過學會比較去控制它。
遺產繼承的事解決需要時間,
悲傷的心情也需要時間來平復。
至於還要多久時間呢?
後續請拭目以待。
本篇重點:
這篇故事寫出來是希望能給大家一點啟示。
不論財產多少,
不動產規模大小,
不分國內國外,
不要覺得忌諱。
不動產,跟現金等流動資產不同,
處理起來比較花費時間,
手續也比較繁雜,
在日本有一項叫「相続登記」的手續,
意思是不動產的繼承過戶手續。
有了遺書(需公證)就可以省略上述(2)的這項手續。
簡化很多動作。
針對日本不動產部份如果有計畫地做好「不動産相続登記」(日文+在日本公證)會讓後人更輕鬆。
圖:某天為了能有更進一步了解,去上了這方面的講座。(看我求知慾多強!)